近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等9项违法行为,被罚没近80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银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反***有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对金融产品作出虚***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月6日,央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773.6万元。
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也同时被处罚。
门新彦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账户支付团队团队经理,对江苏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央行警告,罚款5万元。
杨巨人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与***中心总经理,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3.5万元。
杨天德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3.5万元。
徐劲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央行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