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ZFZJ.CN)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持牌支付机构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存违法违规行为领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海银罚字〔2023〕3号”显示,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付”)存在“违反条码支付管理规定”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218万元。
五项违法行为类型为: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条码支付管理规定;
4.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

5.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陈益君和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怡文。
二人均因对对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分别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为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支付机构。平安付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主要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收单业务。
据其**介绍,平安付公司推出的“平安商户”业务专注为线下亿万中小商户提供生意、生活综合解决方案,满足商户**收款、资金灵活管理、金融增值等高效经营管理需求,让生意更轻松,生活更美好。截至2019年底,“平安商户”覆盖全国15余个省/直辖市,超过150个城市,合作商户突破180万户。
根据平安付公司最新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显示,其“交易类客户投诉**”数量为3,占比为0.0000047%。
据此反推,平安付公司在2022年的交易笔数为6383万笔。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外,平安集团旗下还拥有另一家持牌支付机构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据悉,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牌照业务范围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和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支付行业巨震。
央行方面称,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中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在首批支付牌照第二次续展结果中,“银商系”持牌支付机构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合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
不过同样在该批次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同属于平安集团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两家持牌支付机构却获得了通过。
未来支付条例一旦正式落地,上述两家公司将不得不面临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