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庆日报新闻报道称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公司的老板,为了挣钱,雇人非法购买他人个人信息,然后用来拨打骚扰电话推销POS机骗钱,**败露后其真面目浮出水面,近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赵立东、张新(均为化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两名被告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万余人被骗
赵立东近两年总是能接到各种推销、骗人的骚扰电话,在对其表示厌恶的同时,赵立东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来钱渠道。
2021年6月至12月,赵立东在经营我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期间,指使员工张新非法购买公民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共计30万条,并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雇电话客服使用统一话术,批量、随机拨打营销骚扰电话以“货到付款、仅需支付快递费用”为宣传内容,诱骗广大经营户、个人购买POS机。
“用我们公司的POS机只要刷到一定额度,不仅可以免费升级,公司还可以返还激活费。”
每次拨打电话,张新都会用同样的话术告诉对方,诱使被害人交付首刷的58元至298元不等的激活费用。
按理说,天上不会有掉馅饼的好事,可是张新的话竟然能让1万余人信以为真,他们以为事情真的会像张新所说,结果该公司并未实现承诺。
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众人意识到被骗,纷纷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此时,赵立东、张新已收取1万余名被害人共计18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6万元。
两人被判刑
接到市民报案后,公安机关展开侦查,查清案件事实后将此案移送至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3日,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后,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该院首次提起的侵犯个人信息案。
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赵立东指使他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姓名、电话号码实施电信**活动,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导致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存在被他人违法利用的风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依法对赵立东、张新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一审判处赵立东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张新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没收作案工具,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两名被告连带赔偿损失6万元;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注销使用的微信、QQ以及airportal网站账号,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